欧洲杯买球官网_澳门金沙城中心-投注|平台: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设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2.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
2.5《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2.6《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
3.实施主体
3.1市自然资源局
4.办件类型
4.1即办件
5.办理材料
5.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5.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5.3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或立项批复、备案证、己计列项目的相关规划文件或产业政策文件等)
5.4 用地坐标表(2000坐标系、TXT格式)
5.5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专项规划图、国土空间规划文本首页、目录页、相关页、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5.6 项目选址位置示意图(行政区划图为底图)、块状项目另需提供项目平面布局图
5.7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评审论证意见、专家打分表(未编制专章的超标准、无标准项目需提供);选址研究报告、评审论证意见(未编制专章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项目需提供)
5.8 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材料(未编制专章涉及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需要踏勘论证的项目需提供)
5.9 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生态红线审核意见(矿山项目另需提供林地草地审核材料)
5.10 现场查看记录表(违法用地项目另需提供违法用地查处材料)
6.办理流程
6.1受理: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6.2审核: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办主任对材料进行审核
6.3会签: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办转相关科室会签
6.4签发:主管领导签发
6.5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办结
7.特别程序
无
8.中介服务
无
9.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10. 承诺办结时限
要件齐全情况下三个工作日
11.咨询电话
0470-7209997,730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