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物复检
发布时间:2025-04-17 11:10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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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欧洲杯买球官网_澳门金沙城中心-投注|平台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第五条 第五条 森检人员在执行森检任务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等场所,依照规定实施现场检疫或者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和进行疫情监测调查;
(二)依法监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消毒处理、除害处理、隔离试种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
(三)依法查阅、摘录或者复制与森检工作有关的资料,收集证据。